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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8 10:06 浏览次数:

按照2020年4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个别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要求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报考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我市教师(教研员)岗位的,采取“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取消教师资格证书条件限制。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招聘单位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

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在原公告规定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以各高校正常发放时间为准。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www.jzrsks.cn/jz/002/002002/20200407/1573769d-9167-46da-a875-3adcf31c22f8.html

 

 

                 中共石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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