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统计调查协理员9名。安排在各相关派驻统计机构工作,其中中心城区7人(江岸区统计局、武昌区统计局、青山区统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统计中心和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各1人、硚口区统计局2人),新城区2人(国家统计局江夏调查队1人、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1人)。
1、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区域内国家调查任务;
(2)协助落实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协助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9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汉口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携带资料包括:
(1)《武汉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4日9:00至11月6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8年11月上中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1月中下旬,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于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三、录聘用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统计调查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管理,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统计调查协理员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相关待遇
统计调查协理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贴、误餐、绩效奖等另行计发。
报考咨询电话:027-82854542
投诉电话:027-85797255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
2018年10月15日